2016年泰宁县总工会预算说明
时间:2016-03-10 03:45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总工会

财政拨补

3

6

泰宁县职工活动中心

经费自给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县总工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工会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聚焦职工新需求,紧扣服务中心全局、职工群众、企业发展以及提升工会建设等方面工作,抓牢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在泰宁加快建设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的海西旅游强县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中心全局,打造有为工会。

(二)服务职工群众,打造温馨工会。

(三)服务企业发展,打造责任工会。

(四)服务基层系统,打造活力工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县总工会收入预算为105.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8万元,公共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5.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46.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5.15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及各级各类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4 (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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