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政府办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7-01-20 10:56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公文处理职责。

(二)调研信息职责。

(三)督促检查职责。

(四)协调联系职责。

(五)服务接待职责。

(六)外事、侨务工作职责。

(七)政府法制工作职责。

(八)金融工作职责。

(九)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职责。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数字泰宁建设办公室

财政核拨

10

6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文稿起草、公文办理等,当好参谋助手。

 (二)强化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领导批示的跟踪督办,做好推动落实。

 (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值守。

 (五)做好政府全体会、政府常务会等会务承办服务工作。

  (六)做好各级领导来县调研、考察等重要活动等接待接洽工作。

 (七)规范机关办公用房、出国出境、公务用车等管理。

 (八)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九)牵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严格审查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政府办部门收入预算为434.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9.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4.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1万元,公用支出150.9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39.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24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70.8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定额公共经费31.83万元,其他业务费15万元,小车经费24万元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重大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机关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机关车辆购置和运行费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度政府办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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