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3、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4、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审计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审计局
行政
12
11
泰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事业
8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泰宁县审计局主要任务是:预算执行审计、署定、省定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泰宁县审计局收入预算为20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84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2.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6.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0万元,公用支出24.9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3.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120.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11.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服务支出(科目)7.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其他支出(科目)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5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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