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人大办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7-01-20 11:00

2017年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包括8个工作委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人大办

全额拨款

20

2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7.审查批准2016年度县级财政决算;

8.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收支管理情况工作汇报;

9.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

10.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专题调研

1.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2.法院“执行难”工作专项治理情况;

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

4.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情况。

(三)专项视察

1.旅游项目建设情况;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四)专项活动

1. 人大信访工作季度分析;

2. 组织开展下基层接访活动;

3. 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

4.“一府两院”联席会;

5.检查代表活动室建设使用情况;

6.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检查;

7.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检查。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县人大办收入预算为35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0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2.4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3.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万元,公用支出94.57万元(含综合定额公用经费3.7,业务费78.5万元,代表活动费33.74万元,其他业务费、领导公务费60万元等),项目支出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293.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二)商品服务支出:94.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业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及外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领导到我县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人大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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