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包括8个工作委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人大办 |
全额拨款 |
19 |
2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届满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圆满完成本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泰宁“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和“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百姓富”的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企业创新驱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11.审查批准2015年度县级财政决算;
1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审议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二)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专题询问
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专题调研
1.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2.市场物价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3.河长制落实情况;
4.《种子法》实施情况;
5.换届选举工作调研。
(五)专项视察
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六)专项工作
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县人大办收入预算为244.48万元,其中:财政年初预算补助收入229.32万元(含国库统发工资),其他收入15.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含综合定额公用经费3.7,业务费6.6万元,代表活动费33.6万元,其他业务费16万元,领导公务费10.3万元等)。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44.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二)商品服务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业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3.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及外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领导到我县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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