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负责全县老干部的情况调查,认真进行可行性和前瞻性研究,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四)负责老干部党建工作,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的督查工作,审核办理离休干部的有关证件,健全和完善离老干部保障机制。
(六)负责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引导工作,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文明建设中的现实作用,引导他们在建设我县海西旅游县城中发挥正能量。
(七)抓好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阵地建设,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调查处理反馈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丧事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负责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委老干部局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财务挂靠老干部局。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老干部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继续落实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全力抓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展阳光心态、看泰宁变化”及“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继续推动我县老干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增添正能量。
(一)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党委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理论学习、收缴党费等制度规定,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就近关怀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服务管理模式。
(二)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一是坚持老干部通报制度。每年举办两次,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是坚持就近参观考察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参观考察我县旅游、交通、经济等各项事业取得的最新成果。三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按照就近组织、就近学习等原则,分片区、按支部,让老同志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四是坚持重要事件、重要情况征求(通报)老干部意见建议制度。五是坚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邀请老干部参加制度。六是坚持为离退休老干部订阅“两报”,即《中国老年报》、《福建老年报》,并为23位处级老干部订阅《三明日报》。
(三)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保障好离退休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强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建设,确保离休干部“两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实报实销。二是做好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及遗偶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着重关注家庭变故、身患重病、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争取省市帮扶资金,及时关心救助。三是开展离退休老干部走访慰问工作,特别是两年一次开展的异地居住的离退休老干部走访慰问。四是继续贯彻落实“月电话、季走访”新时期老干部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县离退休老干部及遗偶的片区联系管理,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倾听老干部的呼声和心声,了解老干部的生活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
(四)组织开展“展阳光心态、看泰宁变化”主题活动。根据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一次“四就近”系列服务活动,一次“展阳光心态、看泰宁变化”主题征文比赛,一次“杉阳夕阳红、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诗、书、画、剪纸、摄影采风活动,一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文艺汇演,一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讲进课堂活动,一次“我为泰宁发展出金点子”活动,一次“关爱帮教”活动等“八个一” 活动,进一步把广大老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老干部为我县的经济社会事业增添正能量。
(五)组织开展9.3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通过召开抗战胜利70周年座谈会,鼓励老干部忆往昔、看今朝、话改革;举办重温入党宣誓活动,抒发对党的热爱之情,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拥护之心,同时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市局举办的9.3抗战胜利专场文艺演出,缅怀革命先辈,弘扬革命传统。
(六)深入开展社区“四就近”省级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离退休干部进入“双高期”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利用和平社区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老干部提供“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的服务,并利用和平社区服务平台,让老干部就近发挥作用,争创省级“四就近”服务老干部工作示范点。
(七)加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两个阵地建设。一是抓好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项目建设。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综合楼项目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2015年1月18日在克服多重困难的情况下工程已顺利完成封顶,并将在本年度进行外部、内部装修,确保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方面我局将着力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另一方面将对内外装修等项目公开招投标,把好质量关,把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项目建设成老干部的放心工程、满意工程和幸福工程。二是抓好老年大学建设。一是争取县三中的支持,确保师资到位,继续创办好泰宁精品课程“泰宁山歌”课。二是积极协调县退干各分会、各社区居委会动员老干部报名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做好老年大学招生工作。三是举办各类学员成果展,展示学员的学习成果和“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精神风貌。四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拓宽老年大学办学经费渠道,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省级示范老年大学奠定基础。
(八)加强老干部局自身建设。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录用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省市服务老干部的文件精神,借鉴兄弟县市老干工作的先进管理服务经验,不断提升局工作人员工作技巧,服务好老干部。另一方面继续加强我县老干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度编辑印发由县老年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主办的报刊《杉阳枫韵》,并通过《中国老年报》、《福建老年报》、《福建老干部工作》、《三明市老干部工作信息》等媒体刊物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的历史功勋,宣传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肩负的历史使命,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尊重老干部,更加重视老干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老干部局(县关工委)部门收入预算为6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4万元,公用支出2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37.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8.5万元、津贴补贴14.29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5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工伤统筹金2.6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96万元支出)。
(二)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科目)4.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0.6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26万元、住房公积金3.02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6.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定额公用经费1.3万元、业务费4.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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