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关事务管理有关条例、法规制度,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二)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对县委、县政府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国有资产、房屋产权、办公用房配置、维护和管理,代管团委、妇联、机关党工委、信访局等7个部门经费;
(三)负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购置审批、牌照管理、更新报废及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承担县五套班子领导办公室及政务中心大楼公共设施的配备、水、电、智能化设备等的修缮、维护及管理;
(六)负责县直单位及县直机关部分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监督;
(七)承担县政务中心大楼安全保卫、消防、通讯、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美化;
(八)承担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五套班子副处以上异地交流的领导以及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和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机关事务部门预算含团委、妇联、县直机关党工委、信访局、党史办、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全额拨款 | 16 | 17 |
县直机关党工委 | 全额拨款 | 4 | 4 |
泰宁县信访局 | 全额拨款 | 6 | 6 |
泰宁县党史办 | 全额拨款 | 5 | 4 |
团县委 | 全额拨款 | 5 | 5 |
县妇联 | 全额拨款 | 6 | 7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6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依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管理、服务和保障三大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继续做好清理腾退办公房的统一调配,整合资源、盘活资产,统筹处置搬迁腾退办公用房。
(三)抓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
(四)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和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积极探索、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抓好政务大楼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发挥政务大楼节能典型示范作用,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的报送;督促全县公共机构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加强对文教卫生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学校、医院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工作的开展。
(五)规范政务大楼的管理,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一是提升大楼绿化品位。加强大楼庭院绿化的管护。二是强化大楼安全保卫。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建设。三是确保大楼环境卫生整洁。坚持每天对大楼安全、卫生进行巡查。
(六)提升后勤管理能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抓好县领导宿舍及食堂的管理,完善领导住宿和用餐环境。做好会议后勤服务工作,定期对会议室音响设备、空调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部门会议的顺利召开。
(七)做好财务代管工作,加强对代管部门使用经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安排经费的支出。及时将财政年初预算指标分解到财务代管部门。按时做好人员调资、工资发放及公积金缴扣等业务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核实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明细账目及部门往来帐目,对物资采购进出账目、零星修缮预、结算等进行严格审核,校对、做账,更好地为代管部门和领导提供第一手资料。
(八)强化队伍建设,完成中心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接待,尽力压缩接待经费,禁止公款旅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完善基建、修缮、物资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确实做到的源头上扼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大力弘扬“科学管理、优质服务、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务实创新”的良好风尚。二是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 “文明社区”、“文明安全小区” “文明科室”等活动,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狠抓政务中心大楼和政府住宅小区的安全稳定,环境绿化、美化,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落实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四是落实好挂村指导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机关事务部门收入预算为656.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3.86万元,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资金43.9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88.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6.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57万元,公用支出192.86万元,项目支出36.88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23.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391.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35.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60.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科目)3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9.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9.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8.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24%,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