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档案局(馆)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3、对全县各乡(镇)、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接收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社会名人的档案资料,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研究、档案保护、宣传及档案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档案局(馆)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股和保管与信息利用股,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档案局
财政拨款
9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泰宁县档案局(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各立档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与指导,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服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到期档案移交进馆、档案馆新馆建设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档案行政监督和业务指导。开展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迎检工作;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抓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和农村土地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示范点工作;开展“村档乡管”试点工作;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全县乡村档案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
2、继续抓好泰宁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工作。
3、开展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力度接收全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主动做好重大活动档案和珍贵历史资料等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资源。
4、加强档案管护工作。落实好“八防”要求,提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水平,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继续抓好馆藏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5、做好档案服务利用工作。做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档案局(馆)收入预算为12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15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9.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7万元,公用支出23.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4.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97.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8.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8.9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计划,此项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兄弟县档案局来泰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车辆。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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