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委编办预算说明
来源:县委编办 时间:2016-04-07 09:22

2016年编办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本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办法;协调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以灰各部门与乡()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贵人员变动的编制审核或审批工作;

(三)研究制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规定;

(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委编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3(行政)+2(参公)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严格机构编制审批,规范管理程序,抓好机构编制日常工作。

(三)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中文域名等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 泰宁县委编办收入预算为50.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万元,公用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科目)40.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3.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维护费、公务招待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预算控制数为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2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7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4,-编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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