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杉城镇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杉城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杉城镇财政所所长 李纪忠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4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困难,继续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2014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4年镇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378.38万元,完成预算794万元的173.6%。一是财政体制补助340.87万元;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6.49万元;三是基本财力保障补助3万元;四是省、市、县政府补助收入898.02万元。
(二)2014年镇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350.6万元。完成预算794万元的170.1%,支出增长的原因是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增加。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支出完成情况是: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51.2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费支出8.2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211.72万元;
3、财政事务费支出14.4万元;
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支出42.4万元;
5、共产党事务费支出74.5万元;
二是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5.4万元.
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
四是农林水事务支出727.02万元.其中:
1、农业事业费支出213.78万元;
2、水利事业支出6万元;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4.8万元。
4、村级组织支出补助182.44万元;
五是其他事业支出71.8万元
六是上解支出27.78万元。
(三)2014年镇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体制补助340.8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6.49万元+基本财力保障补助3万元+其他补助898.02万元-本级支出1350.6万元-上解支出27.7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4年财政工作回顾
1、2014年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增收节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广辟财源渠道。确保了全镇社会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的财政收支任务。
2、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发放、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2014年发放种粮农民综合补贴187.58万元,水稻良种补贴27.88万元,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款60万元,受益农户达4326户,保证了中央政策的落实、兑现,促进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3、积极做好水稻保险工作,参保面积达百分之百,让农民种粮,确实得到了得到实惠。
4、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资850多万元对南会、际溪两个“五朵金花”旅游专业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了旅游设施配套建设。投资470多万元对“两高沿线”的东石、王石、丰岩、南溪五个村环境、立面改造、绿化、道路进行了整治,打造靓丽的“两高”风景线。
5、积极推进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在镇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安排242.80万元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我镇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济基础。
6、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2014年共申报15个村,可享受财政奖补116.34万元。
2014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增收节支,量力而行的原则,总体运行良好,但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各项生产生活及经济建设的需要。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三、201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1、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预计本年度镇本级收入为1280.5万元。主要是财政体制补助4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0.5万元
2、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镇财政计划安排支出128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5万元
1、人大事务费支出8.5万元,其中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费支出212万元,其中: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费2万元,平安建设经费6万元,综合治理经费2万元,法制宣传经费0.3万元,关心下一代活动经费2万元,老年人活动经费0.4万元。
3、财政事务费支出17万元。
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支出54万元,其中,计生协会经费2万元。
5、共产党事务费支出58万元,其中:党建经费5万元、纪检办案经费5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费支出1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费支出180万元。
(四)农林水事务费支出699万元。
1、村级组织运行费支出185万元。
2、农业事业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动物防疫经费0.5万元。
3、扶贫——农村基础设施费支出300万元。
四、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1、积极培植新型财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要发挥我镇地处城区的地理优势,2014年新办了鑫泰服饰、鸿达木业、恒泰工贸等一批新型骨干创税企业。为财政增收,农民致富,镇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积极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基础。
2、继续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监督工作,做到不挤占、挪用,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3、积极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做到项目早计划、早实施、早完工。高标准确保“一事一议”项目落实到实处。
4、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学习新时期的财税政策、法规,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政府精心理财、管财。
各位代表,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克服一切困难,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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