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2015年大田乡政府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综治、信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田乡政府包括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乡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生产力,优化一、二、三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公共服务,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群众增收核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二)围绕产业多元路径,不断壮大工业经济。
(三)围绕统筹城乡思路,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四)围绕和谐发展要求,切实改善民生民计。
(五)围绕勤政廉政目标,积极打造阳光政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大田乡收入预算为5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公用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15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大事务1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支出。
(二)政府办公厅事务1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务支出。
(三)财政事务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事务支出。
(四)群众团体事务9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工会等支出。
(五)共产党事务8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事务支出。
(六)文化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6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8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和水利支出。
(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支出。
(十)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3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织运转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4万元。主要用于各种检查、督查、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20.6%,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招待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今年拍卖了一部公车,减少公车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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