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宁旅游管委会预算说明
时间:2015-06-11 11:07

2015年泰宁旅游管委会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1)承担泰宁旅游产业组织促进、规划指导、管理协调行政管理职能;(2)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监测、科普、科研、交流行政管理职能;(3)承担泰宁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古城旅游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行政管理职能;(4)承担泰宁旅游品牌建设、宣传营运、旅游市场推广促进行政管理职能;(5)承担全县旅游行业、旅游企业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6)承担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监测行政管理职能;(7)承担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职能行政管理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旅游管委会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泰宁旅游管委会财政核拨3935

三、2015年泰宁旅游管委会主要工作任务:以拓宽市场、转型升级、改革创新为主线,抓住合福高铁、沪昆高铁、深圳至泰宁动车开通契机,着力推动“三化提升”,即:体验化提升旅游产品、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全域化提升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经济,加快旅游上市集团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区域龙头带动作用,推动泰宁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县游客接待总量增长20%,达36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0亿元,比增20%;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达22亿元,比增20%。

(1)扬名气,壮总量,促进旅游快速成长。围绕“清新福建·泰宁生活”新形象,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一体化营销机制,持续高速公路亮角落和动车广告投放,加强新媒体、自媒体的宣传促销,定期举办民俗文化活动,推动大武夷旅游联盟区域合作,做旺旅游人气。

(2)强实力,促转型,打造休闲度假精品。主动适应游客从单纯观光向休闲、体验、互动转变的需求变化,加快景区体验性、参与性、互动性项目建设,推进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休闲度假产品,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3)升品质,塑形象,优化旅游环境品质。建设生态清新型景区,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完善自助游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服务水平。

(4)激活力,求突破,深化旅游综合改革。理顺泰宁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旅游经营机制改革,整合国有景区旅游公司,培育泰宁旅游上市,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做大做强旅游龙头企业,鼓励旅游投融资机制改革。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泰宁旅游管委会部门收入预算为783.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6.15万元(含专项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7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3.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4.15万元,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50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06.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科目)199.61万元。主要用于泰宁旅游管委会35人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19.25万元。主要用于泰宁旅游管委会35人的公积金和4人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品服务支出(科目)64.1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明细如下:定额包干经费5.85万元、业务费58.30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5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二)×××(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7.7万元。主要用于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会议及科学研究交流和台湾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及科研交流活动。(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安排2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下级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燃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配件的维护维修费等;(2)无赔款优待金及驾驶员补贴2万元;(3)景区执法摩托车费用2万元;(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主要原因是:使用公务用车的次数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2015年泰宁旅游管委会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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