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中医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水平。
(二)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全面深化改革,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
(四)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五)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泰宁县中医院部门列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泰宁县中医院 |
差额 |
103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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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泰宁县中医院部门主要任务是:1、门诊医技楼
初步布局拟定为:地下室面积达1000平方米,地下车库
一层:中药、西药房、挂号室、医保服务站
二层:骨伤科、内科、外科、蛇伤科、注射室、眼科、牙科门诊
三层:超声科、心电图室、体检中心、胃镜室、医技科室及妇产科、中医妇科门诊
四层:皮肤性病科、理疗科
五层:制剂室、蛇伤标本室
六层:老年康复室、训练室
七层:档案室、图书室、病案室
八层:行政后勤办公室
2、老年病病房
老年病病房建于新住院大楼的西侧,与我院新病房综合楼相衔接,医生护士共用一套人马,不仅能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更好的为老年病人服务,配备护理、看护等人员,负责老人的看护、开展老年病特色服务,解决独生子女、子女不在身边等老人的后顾之忧。
3、院内中心花园
大楼建成后,在现有的院子及拆除的职工旧宿舍楼地块修建中心花园及中医文化长廊,让老年病人有地方散步、修养身心,开展八段锦、太极拳、五禽戏,使临床医疗和中医养生手段相结合,为老年化社会的到来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做好医疗费用管控,努力减轻百姓就医负担,以质量求生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院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医疗费用控制,正确把握办医方向。
(二)强化平安医院建设,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三)不断延伸服务内涵,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四)注重科研教学工作,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五)坚持廉洁自律,维护医院良好形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泰宁县中医院部门收入预算为3875.99万元,比上年增加35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总医院成立后县医院和中医院科室进行整合后收入会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2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75.99万元,比上年增加354.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8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万元,公用支出1765.11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泰宁县中医院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泰宁县中医院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泰宁县中医院2018年度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其中:
(一)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业务往来单位及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主要为救护车急救运送病人用车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成本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年××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年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泰宁县中医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泰宁县中医院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泰宁县中医院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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