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5-05-25 12:03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 部门主要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措施,拟定我县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我县人口发展战略,提出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分析工作。
6、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7、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8、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10、负责国家、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预、决算,检查、指导、监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计生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股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财政核拨 6 5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财政核拨 4 3
泰宁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财政核拨 20 1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计生部门主要任务是: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85.5%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4以下,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奖励兑现率达100%,人均经费达80元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计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无重大侵权案件和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计生部门收入预算为1330.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8.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30.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3万元,公用支出121.45万元,项目支出1131.2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28.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科目)112.23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奖励扶助、法定奖励、独女贡献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扶助等支出。
(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科目)5.57万元。主要用于免费优生健康检测等支出。
(三)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科目)19.8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手术等支出。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法理(科目)6万元。主要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等方面的支出。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科目)162.54万元。主要用于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与建设等支出。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科目)12万元。主要用于县、乡、村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支出。
(七)其他计划生育事业支出(科目)116.1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人员支出和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八)乡镇计划生育经费87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等支出。
(九)计划生育宣传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8.3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县、市业务交流、上级调研检查及其它,与上年相比下降 6.74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8.57 %。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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