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经贸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泰财〔2014〕86号文件,《泰宁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内贸发展的规划、计划、导向目录等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县工业、内贸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内贸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提出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我县工业企业与央属、省属企业合作;指导、协调闽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
(四)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民爆产品的行业管理;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联系、指导、管理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相关行业协会。
(五)负责全县煤炭、石油、新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负责煤炭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和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条件审查。
(六)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管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负责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工商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八)研究提出我县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和目标规划,指导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实施省级新产品开发、“产学研”联合、“五新”项目推介工作,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副食品生产供应,负责牲畜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有关商贸服务业和典当业、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管理。
(十)贯彻实施工业、内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承担工业、内贸行业管理职责。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部队支前和军供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1、局机关内设股室:办公室、工业股(挂“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技术开发股、商品贸易股(挂“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2、下属事业单位:泰宁县牲畜定点屠宰站(泰宁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加挂泰宁县商务行政执法大队、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牌子)、泰宁县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与散装水泥站(泰宁县节能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经贸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泰宁县经济贸易局 | 财政拨款 | 9 | 8 |
泰宁县牲畜定点屠宰站 | 财政拨款 | 5 | 5 |
泰宁县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与散装水泥站 | 财政拨款 | 1 | 1 |
四、2014年工作总结
㈠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取得成效
2014年,我县规模以上企业97家,新增规模企业数9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22.40亿元,同比增长11.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累计完成78.82亿元,同比增长12.0%;全部工业用电2736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5%;规模以上企业纳税总额3541.72万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为17.6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限额以上销售额为8.32亿元,同比增长15.3%
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协调服务。全力抓好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及时协调企业用工、融资、市场开拓等问题;针对今年工贸经济运行中企业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台了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工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在成立县金融应急协调小组的同时,按照省市要求,于5月中旬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底下设成立信用风险防控、应急资金协调、银企对接、打击整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等4个专项工作小组;延期一年运作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今年累计帮助17家次企业落实应急转贷资金9330万元。
2、推进项目建设。全县工业企业完成投资33.6亿元,比增20.58%。列入县工业战役的18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大部分项目基本达到序时进度,其中金湖炭素、三凯建筑、鑫华纺织、绿山大有技改、政泰竹制品深加工等5个项目已实现投产,天马硅业提升改造项目、汉堂生物药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设备安装,近期可投产。此外,石乳甘泉、白酒项目、黄酒项目、龙湖工业园基础设施等项目按照年初计划,正在抓紧建设。
3、推动企业技改。每年安排1000万元技改资金,每年筛选10个重点技改项目,分别确定一个处级领导、一个责任部门进行挂钩帮扶,争取三年内把所有企业技改一遍。今年,着力抓好三个重点技改项目:一是池潭水电厂扩建项目。华电福建公司池潭水电厂拟扩建装机100兆瓦,项目总投资3.97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年新增发电量1.5亿千瓦时,同时金湖景区将常年保持271米水位运行,基本可实现全年全程游览。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论证和评审,中电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与我县签订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目前正在进行测风。二是天马硅业技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5亿元,9月底已投产。三是汉堂制药药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完成利巴韦林等3个药号收购程序,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当前正在进行新版GMP认证。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以商招商,通过已落户投产的鑫华纺织企业,成功引进了服饰制造、纺纱、食品加工等3个项目,形成鑫华集团系列项目,总投资5亿元,目前已动工建设。电子商务园、汽车配件生产等项目正在洽谈。抓好“醉泰宁”旅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其中果酒项目已投放市场,白酒、黄酒项目争取年内竣工投产。围绕打造龙湖竹制品深加工专业园区开展招商活动,目前已入驻企业1家,达成初步投资意向3个,总投资1.2亿元的政泰竹制品精深加工项目已实现部分投产。另外,金矿资源整合开发上,策划生成了金矿开采、矿山地质公园、矿石雕刻、尾矿综合利用等系列招商项目,与紫金矿业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在风力资源开发上,已有中电投、深能源在自然遗产核心区之外开展测风、勘查等系列前期工作,初步确定境内的平峒山等区域具备开发风电条件,目前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在水资源开发上,石乳甘泉已与省中闽水务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另外,明一集团有意向投资建设婴儿用水项目,目前水源地初步确定在大田乡,正进行水质化验。
5、确保商贸市场平稳运行。完成11家限额以上企业的申报工作,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增长点。成立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同时根据省市建设要求对办公硬件、软件条件进行了全面改善,于9月份通过省市验收组验收。认真按照市场需求,协调商家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并于元旦、春节、五一等期间在华兴超市、国中百汇超市、美洁超市、馨语超市等我县主要零售市场开展平价销售活动,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销售平价经营补贴15.3万元。
6、扎实推进队伍建设。自2014年3月份以来,根据县委安排,在我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局班子及班子成员就“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局机关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机关作风得到了转变,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制度,2014年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了13.28%。
五、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泰宁县经贸局收入预算为181.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1.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1.5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9万元,公用支出64.67万元,专项支出3.0万元。
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1.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301(商贸事务)92.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2011301(商贸事务)21.1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2011301(商贸事务)64.6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控制在14.00万元。主要用于央企、民企对接、政银企对接,招商引资项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数控制在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
3.“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表
泰宁县经济贸易局
2015年5月29日
附表1-2 | |||
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01 | 人大事务 | ||
2010101 |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 | 181.5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81.52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 |||
2.本表列示到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附表2-4 | |
“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控制数)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计 | 23.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4.00 |
3、公务用车费 | 9.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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