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和《泰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的通知》(泰财〔2018〕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县政府部分经济管理权。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草拟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步伐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③负责工业园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出让和管理。④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⑤制定工业园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⑥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项目入园的资格审查;赔育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并做好考核、申报、审定工作。⑦对入园企业项目,在有关手续报批、项目审批等方面(包括发改、财政、经贸、土地、建设、交通、环保、安监、林业、外经贸、卫生、水电、劳动、人事及相关部门),行使代理审核、审批权或履行代办及协调职责。⑧对县直有关部门派出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入园企业,在仓储物流、劳动保障、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等社务、政务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⑨负责工业园区的财税、统计、国有资产管理。⑩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土地手续报批、出让工作及出让后的监管;负责代办入园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和工商、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等审批手续;负责对工业园区内的仓储物流、劳动保障、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等社务、政务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3 |
5 |
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围绕 “招商服务、优化环境、安定稳定”等园区重点工作,抓发展。
1、企业发展逐步向好。历年入园企业面对下行经济形势,针对自身情况,积极破解订单少、筹资难、招工难等困难,能基本确保生产运转,特别是三凯建材入选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同时,新引进企业1家,第一季度引进小小兵食品租用将盛木业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新增生产线企业1家,竹圣日用品新增雪糕棒项目生产线;重组企业1家,年初金湖酒业完成重组,重组后新建窖池300口,完成福系列白酒包装物和产品样式,已试生产;签约合作项目2个,分别是汉堂生物公司与泰宁扑生物公司合作生产虫草醇含片、纳豆片等产品,福建至善安智能公司利用园区内企业厂房屋面光伏发电;正在洽谈项目3个,分别为生产交通栅栏等防护设施项目、意向返乡创业梅口籍客商的盛仕盈纺织项目、尤溪天泰纺织布业项目。2017年,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7亿元、工业产值26.6亿元、税收2112万元。
2、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大洋坪工业园,完成路灯改造和长900米的七期道路(挡土墙、人行道、强弱电、供水排水排污等附属工程),正在按县工业“五品”思路调整完善园区总体规划,正在建设长800米的六期道路和四中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尤其是市重点的四中垅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现已完成坝体主体工程、回填土方30余万方,占工程总量40%,从工程序时进度和机械、备材保障情况看,能在2018年底合同约定工期内全面竣工。朱口工业园,规划建设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场,一期500吨工程于10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并购进相关设备。
3、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园区平台环保落实上,除已逐步建设到位道路、挡土墙、供水排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正在加快推进四中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朱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场两个重点项目外,2017年,还对园区各区域排水排洪明沟和下埋管网进行全面检查、疏通,疏通管道约500米;对重点区域山体、边坡、挡墙进行了土方修整和绿化,新增绿化面积2.5万余平方米;并新建垃圾中转站1处,购进运输垃圾三轮车1部,常年聘用园区环卫和管网巡查管护员2名。入驻企业环保落实上,一是按“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一年来,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二氧化碳排放和降低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巡查等专项工作,开展企业环保巡查60余人次,督促白酒、黄酒企业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协调金湖酒业、回味鲜食品、鑫华纺织、恒泰纺织等企业共6台锅炉,正在采取布袋除尘或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改造升级锅炉;二是为确保今后入驻企业符合环保要求,在入驻“环保关”上,严格执行《项目准入会审机制》,有选择性地引进污染少、效益好、税源高的企业项目。
4、安全监管逐步到位。健全了机构,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园区安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泰委编〔2017〕14号文批准设立,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职责明确;每位干部职工至少挂包1个工程项目或企业,每个工程项目和企业至少确定1名安监员。落实了责任,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挂包工程项目或企业责任状,每个工程项目和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承诺书》。强化了管理,通过会议传达、下发文件、微信转发、电话通知、张贴横幅标语、园区广播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政策、上级精神要求,及时部署落实各阶段工作;从施工现场、厂区、车间、仓储库、设备等环节入手,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巡查,开展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一年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40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工程项目和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形势较好。
5、其他工作逐项落实。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提出的“六个严禁、六个不准”要求,着力营造廉洁园区。二是抓好包邱洪村及帮扶工作,下派1名干部驻村蹲点任村主任助理;补助农田设施修复资金1.5万元;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猪2户、养鸡鸭2户、养兔1户、规模种田1户,协调落实种养小额贷款资金17.26万元,组织开展慰问33人次、折合资金约0.8万元,全村贫困户11户,脱贫10户。三是按时落实县里要求的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通过园区公司于12月中旬出具收购鑫华纺织公司项目债权承诺函和支付保证金,确保年内化解了该公司1.535亿元不良贷款,全县不良贷款率降至2.88%。四是大洋许安置地宅间路、给排水、供电等民生工程相继完工并交付使用,园区征地界限开带绿化管护,征迁及安置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五是协助部份企业开展了招工活动,协助县直相关部门解决了个别企业欠薪、债务纠纷等问题,协助财税部门抓好了部份工程项目和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等。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支收入预算为121.34万元(比2017年97.64万元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和工作人员工资津贴正常晋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4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6.9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5万元,公用支出1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34万元(比2017年97.64万元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和工作人员工资津贴正常晋升),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15080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3.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215080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7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215080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5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215080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等方面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6%,主要原因是: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尽可能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泰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万元比2017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和财政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上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泰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泰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省级)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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