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2017年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和县人大十七届第一次会议批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并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安监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安监局
全额拨款
16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安监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隐患,深化“六打六治”专项治理。继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非法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断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二)夯实基础,逐步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物品、有色、烟花爆竹、电力、水利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
(三)宣教结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安监局收入预算为131.67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12万元(含国库统发工资),比2016年增加46.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1.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万元,公用支出32.22万元,含安监局及执法大队业务费等4万元,安全应急处置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万元等;专项性支出1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1.67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82.71万元,比2016年增加9.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万元,比2016年减少4.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用支出32.22万元,比2016年增加8.1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业务费支出。
(四)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控制数)为5.3万元,比2016年减少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控制数)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控制数)为3.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安委会、省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控制数)为1.8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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