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16预算公开
时间:2016-03-11 11:17

2016年泰宁县水利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防洪减灾工作及农田水利、灌区灌溉、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农田节水项目规划和实施;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的指导工作,搞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及水库优化调度,深化水利制度改革;依法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相关活动的审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水利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水利局

财政核拨

34

3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水利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库优化调度、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

(二)负责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

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的实施;

(三)负责里家源水库项目建设工作;

(四)负责金溪三期防洪工程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朱口镇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水利部门收入预算为540.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7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0.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6万元,公用支出231.72万元,项目支出8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56.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97.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医保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31.72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防汛抗旱业务费、水库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项目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北溪防洪堤堤脚加固工程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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