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水利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5-05-26 03:26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防洪减灾工作及农田水利、灌区灌溉、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农田节水项目规划和实施;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的指导工作,搞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及水库优化调度,深化水利制度改革;依法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相关活动的审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水利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水利局 财政核拨 33 3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水利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防汛抗旱、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库优化调度、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
(二)负责下门前、扬坑、青山、蒙戈、抚背、小际坑、茅坑垅、龙头岩、东坑、南坑等十座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三)做好朱溪和杉溪干流河道治理工程、金溪三期防洪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做好杉城镇、朱口镇、新桥乡、上青乡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五)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水利部门收入预算为513.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3.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1万元,公用支出212.93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05.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医保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50.1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防汛抗旱业务费、水库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北溪防洪堤堤脚加固工程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http://old.fjtn.gov.cn:8082/uploadfile/2015/0522/20150522104142356.xls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防洪减灾工作及农田水利、灌区灌溉、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农田节水项目规划和实施;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的指导工作,搞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及水库优化调度,深化水利制度改革;依法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相关活动的审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水利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水利局 财政核拨 33 3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水利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防汛抗旱、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库优化调度、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
(二)负责下门前、扬坑、青山、蒙戈、抚背、小际坑、茅坑垅、龙头岩、东坑、南坑等十座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三)做好朱溪和杉溪干流河道治理工程、金溪三期防洪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做好杉城镇、朱口镇、新桥乡、上青乡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五)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水利部门收入预算为513.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3.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1万元,公用支出212.93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05.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医保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50.1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防汛抗旱业务费、水库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北溪防洪堤堤脚加固工程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http://old.fjtn.gov.cn:8082/uploadfile/2015/0522/201505221041423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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