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宁县农机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泰宁县农机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机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培训,农机维修网点管理,技术审定,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销售市场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农机管理中心包括1个事业(参公)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事业(参公)
13人
1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农机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监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三)执行上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监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农机管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15.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5.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9万元,公用支出20.2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5.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预算支出(科目)85.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9.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2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及业务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农机管理中心无政府性支出预算目分类。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兄弟县市业务交流,引资项目接待,乡村农业操作手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费用,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4%,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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