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文化馆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文化馆主要职责是:贯彻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辅导业余文艺骨干,输送文艺人才,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各种文化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文化馆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泰宁县文化馆
全额拨款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泰宁县文化馆主要任务是:贯彻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辅导业余文艺骨干,输送文艺人才,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各种文化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
(二)免费开放服务:活动场地;演出灯光、音响、服装外借;各艺术门类免费开放培训、辅导等。
(三)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泰宁县文化馆收入预算为7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2.5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公用支出2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70109
群众文化(基本工资)
40.98
40.98
2070109
群众文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
3.6
2070109
群众文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8
16.08
2070109
群众文化(其他资本性支出)
10.1
10.1
合计
70.76
70.76
(一)2070109群众文化40.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二)2070109群众文化3.6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2070109群众文化16.0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70109群众文化1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8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性文化活动、业务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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