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2016年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艺术创作。参与规划全县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出版、版权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掘、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保护经费及文物维修经费。
(五)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管理县内各类体育协会组织;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大型体育竞赛,举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指导、管理全县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六)管理全县广播影视事业。统一协调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工作。
(七)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财政全额拨款
6
6
泰宁县广播电视台
财政全额拨款
21
19
泰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全额拨款
8
7
泰宁县基层广电站
财政全额拨款
11
3
泰宁县明清古建筑研究院
财政全额拨款
3
0
泰宁县少年儿童体育业余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5
3
泰宁县文化馆
财政全额拨款
6
5
泰宁县博物馆
财政差额拨款
9
8
泰宁县图书馆
财政全额拨款
5
4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财政差额拨款
24
20
泰宁县老体协
财政全额拨款
1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我部门主要任务是:努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做好广电内外宣传,扎实推进各项惠民工程,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推进文体广电事业和文化产业再上新台阶。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文化工作
1.继续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2.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抓好6个2016年县“双百”重点项目;
3.编制全县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4.做好上青仪式音乐省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
5.抓好艺术培训工作,开展艺术扶贫工作;
6.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7.推进尚书第建筑群灾后全面抢修世德堂二期工程;
8.启动苏区革命纪念园项目;
9.编纂出版泰宁历史文化遗迹目录;
10.继续做好全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11.开展县级文物保护维修工作;
12.申报历史文化街区;
13.打造“阳光阅读”品牌,开展“书香泰宁”系列活动;
14.积极筹备全省第27届戏剧会演;
15. 组织梅林戏赴香港、澳门、马来西亚进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文化交流演出;
16.撰写《梅林戏艺术史料》;
17.与三明艺术学校联办“梅林戏艺术传承大专班”。
(二)、体育工作
1.办好第七届中国丹霞(泰宁)山地户外运动国际挑战赛;
2.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3.扎实做好竞技体育工作;
4.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基地建设工作;
5.继续做好体彩销售工作;
(三)、广电事业
1.做好演播室数字化提升改造工作;
2.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3.推进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
4.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及城区数字影院建设。
(四)、文化市场
1.强化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
2.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3.做好印刷企业行政审批工作;
4.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工作;
5.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运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我部门收入预算为1033.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3.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3.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6万元;公用支出179.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21万元;项目支出80.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63.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广电行政运行307.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二)博物馆行政运行131.1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三)图书馆行政运行39.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四)艺术表演团体行政运行1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五)群众文化行政46.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六)老体协行政运行8.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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