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科技局2017年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科技局 时间:2017-01-13 04:50

泰宁县科技局2017年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编制县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地方可持续发展方案、规划、措施的制定、论证、筛选;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科技资源清查;编制实施本县科研、火炬、星火等各种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项目、产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及新产品的认定工作;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推进全县技术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负责全县地震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工作预案;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管理,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做好科技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县科技奖励、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科技局

财政拨款

9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科技局主要任务是: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技术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科技竞争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2017年度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2.培育1-2家高新技术企业。

3.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保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定增长,实施发明专利提升行动,争取发明专利授权有突破。

4.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争取培育1-2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及星创天地。

5.搭好企业创新平台。做好三个“辅导”工作:辅导科荟种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带动辐射更多科技人员聚集优势产业;辅导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辅导企业申报省级第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科技局收入预算为15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85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6万元,公用支出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61.3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0.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69.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6.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科目)61.32万元。主要用于其它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社会公益研究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科技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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