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泰宁县教育局及乡镇学校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泰宁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一、教育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条例,起草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制定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重点、规划和速度。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县级教育经费,监督基建投资,对县直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实施扶困助学工作。
(4)综合管理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设置;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各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和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7)组织和实施县直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9)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主管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0)主管全县的教师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教师法》的执行情况。指导和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交流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具体管理县直学校教职员工,考核任免县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副科干部由县委任免)和乡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活动。
(12)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校园综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教育局及乡镇学校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乡镇11所小学(含幼儿园)及2所中学。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23 |
19 |
乡镇学校 |
财政核拨 |
563 |
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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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泰宁县教育局主要任务是:抓好全县教育工作,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校园综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和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设置;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教育局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教育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397.73万元,比上年增加30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9.6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13.57万元,其他收入34.29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7.73万元,比上年增加301.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万元,公用支出101.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011.25万元。
(二)乡镇学校
2018年,乡镇学校收入预算7123.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42.03万元,专项收入657.87万元,单位其他收入73.48万元,批准留用的事业(经营)收入348.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23.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03万元,公用支出671.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教育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9.69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277.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2.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01.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1011.2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学校项目支出。
5、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二)乡镇学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1.23万元,比上年增加825.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61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222.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项目支出280.7万元,主要为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公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教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9.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乡镇学校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1.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1、教育局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2018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同比,减少0万元。
2、乡镇学校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1、教育局
2018年预算安排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67%,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接待有关制度的完善,公务接待将越来越规范,公务接待的次数将会明显减少。
2、乡镇学校
2018年预算安排17.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教育局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车。同比,减少0万元。
2、乡镇学校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教育局
2018年教育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4万元,比2017年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增加。
2乡镇学校
2018年乡镇学校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1、教育局
2018年教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2、乡镇学校
2018年乡镇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教育局
截止2017年底,教育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乡镇学校
截止2017年底,乡镇学校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教育局
2018年教育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67万元。
2、乡镇学校
2018年乡镇学校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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