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教育局及乡镇学校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5-05-29 08:09

2015年教育部门及乡镇学校预算经人大十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及乡镇学校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教育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条例,起草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制定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重点、规划和速度。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县级教育经费,监督基建投资,对县直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实施扶困助学工作。

(4)综合管理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设置;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各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和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7)组织和实施县直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9)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主管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0)主管全县的教师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教师法》的执行情况。指导和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交流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具体管理县直学校教职员工,考核任免县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副科干部由县委任免)和乡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活动。

(12)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校园综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部门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5个下属单位;乡镇学校包含11所小学(含幼儿园)及2所中学。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备注

教育局

财政核拨

8

4

督导室

财政核拨

7

7

招考中心

财政核拨

3

3

职教中心

财政核拨

1

1

电大

财政核拨

5

3

乡镇学校

财政核拨

669

669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教育部门

2015年, 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216.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6.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万元,公用支出6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乡镇学校

2015年,乡镇学校收入预算477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30.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7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7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3.9万元,公用支出566.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教育部门

2015年度教育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16.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141.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1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60.6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乡镇学校

2015年度乡镇学校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77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3774.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43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566.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五、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教育部门

2015年教育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2015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随着公务接待有关制度的完善,公务接待将越来越规范,公务接待的次数将会明显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本年度未有安排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乡镇学校

2015年乡镇学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6.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2015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6.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随着公务接待有关制度的完善,公务接待将越来越规范,公务接待的次数将会明显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本年度未有安排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教育局)预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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