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政园林管理所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政园林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绿化美化城市。负责城区公园管护及行道树木的管理。为花卉市场提供鲜花及绿化执法监察。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财政核拨
9
7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园林所收入预算为4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4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6万元,公用支出2.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0.13万元。主要用于管护经验学习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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