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建监察大队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城建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处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36
31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城监大队收入预算为3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81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7.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4.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1万元,公用支出39.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1.05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检查、督查、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活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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