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质安(造价)站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测。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质安(造价)站
财政核拨
11
9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质安站收入预算为14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6万元,单位其他收入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9.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1万元,公用支出21.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0.69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检查、督查、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活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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