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17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7-01-20 03:57

2017年泰宁县林业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对全县公益林保护进行具体管理。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县花卉行业管理;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监督执行;依法审批并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指导全县林权登记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林权登记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泰宁县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开展集体林区改革试验项目的调查、设计、论证、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总结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县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全县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十)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泰宁森林大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安全生产。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县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县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受县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生物医药产业办公室。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林业部门包括1个行政处室及1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林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林业局

财政核拨

9

7

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泰宁县造林绿化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7

7

泰宁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2

1

泰宁县森林资源管理者

财政核拨

2

2

泰宁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财政核拨

3

3

泰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经费自给

18

15

泰宁县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5

泰宁县林业产业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0

8

泰宁县林业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20

19

泰宁县林业局杉城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泰宁县林业局朱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泰宁县林业局上青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新桥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田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开善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3

泰宁县林业局梅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龙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4

泰宁县林业局下渠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林业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心谋划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以木材加工利用为主向森林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转变,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加快林区乡村旅游和“森林人家”建设,促进森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加快竹业发展等政策文件的落实,培育竹木产业龙头,大力培育竹制品加工产业,逐步形成以竹代木产业链。扶持铁皮石斛等林下经济科学发展,重点发展原生态铁皮石斛项目,成立铁皮石斛协会,统一实施泰宁铁皮石斛品牌战略,培育2-3个省、市林下经济典型示范点,开发铁皮石斛食膳、药膳,推进休闲疗养保健品及药品的开发利用,实现组培、炼苗、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一体化,进一步做强做大绿色富民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二)精准发力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力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100万元。按照“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的思路,在全面完成造林绿化1.175万亩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实施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重点生态区位林分改造项目、省级森林抚育、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实施福建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完成投资4960万元,加强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资源保护、生态科普教育和公共游览服务等设施建设,改善公园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接待服务能力;落实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报批,开展峨嵋峰保护区视频监控项目、国家级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项目建设,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管理站2个,护林哨卡4个,着力提升保护区森林防火、安防、珍稀野生动物监测能力和水平。

(三)精准施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公司+合作社+基地+林农”等新型经营主体,激活林业主休,构建林业发展新体系;依托林权流转与林业金融服务网,健全完善我县森林资源流转交易中心运行制度,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创新风控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激活林业金融要素,为林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引导成立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

(四)精耕细作强化资源管理和保护。抓好木材加工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加工企业依法经营。做好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抓好林地审批、跟踪和监督工作,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林地需要。积极推进第四次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即二类调查);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灭我县松材线虫病现有疫情存量,有效控制新增疫情,继续实施《2015-2018年度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松材线虫病持续控制总体方案》,切实有效控制住疫情蔓延的势头;毫不松懈地抓好森林防火,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推进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0.8‰以内;严厉打击破坏阔叶树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林区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精益求精提升林业服务水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种意识”,坚决杜绝“廉而低效”、“廉而不为”的慵懒行为;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强化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林业部门收入预算为125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6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64.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50.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21万元,公用支出181.17万元,项目支出2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7.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林业事业机构1028.75万元。其中:814.75万元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4万元主要用于营林管理、病虫害防治、保护区建设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调研、兄弟县市考察及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4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了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 4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9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泰宁县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表样).xls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