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林业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5-05-26 09:03
2015年林业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对全县公益林保护进行具体管理。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县花卉行业管理;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监督执行;依法审批并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指导全县林权登记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林权登记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泰宁县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开展集体林区改革试验项目的调查、设计、论证、实施、跟踪、监测、评诂、总结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县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全县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十)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泰宁森林大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安全生产。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县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县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受县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生物医药产业办公室。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林业部门包括1个行政处室及1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林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林业局 财政核拨 9 7 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1 泰宁县造林绿化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7 7 泰宁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2 1 泰宁县森林资源管理者 财政核拨 2 2 泰宁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财政核拨 3 3 泰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经费自给 18 16 泰宁县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5 泰宁县林业产业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0 10 泰宁县林业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20 20 泰宁县林业局杉城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业局朱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泰宁县林业局上青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新桥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田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开善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3 泰宁县林业局梅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龙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业局下渠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我县全面加强依法治林、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5年造林绿化任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森林采伐控制在10万立方米以内;征占用林地报批面积完成千亩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6.5亿元以上。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重质量、优结构,营造健康森林
1.突出目标完成。按照省市下达造林绿化目标任务要求,将造林绿化任务尽快分解到乡(镇)、村、林场,把责任人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认真抓好规划设计,把好林地整地关、苗木质量关和抚育管理关,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2015年21050亩造林绿化任务、森林抚育2.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2.突出科学造林。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推行自然经营森林。由营造针叶纯林向营造混交林转变,营造一般树种向营造珍贵树种转变。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加快林相改造,优化树种和林分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打造健康森林。
3.突出城乡一体。扎实推进四绿工程6050亩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工作,做好重点地段、关键节点的造林绿化,不断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巩固和扩大省级森林县城造林绿化成效。
4.突出种苗先行。科学规划800万株林木种苗生产,加大楠木、银杏、枫香等珍贵乡土阔叶树苗培育,突出“一县一品”特色,将野鸦椿打造成我县独具特色的园林绿化景观树种,建立健全铁皮石斛种质资源库。同时,适时调整林木种苗生产规模、树种结构,做好种苗调剂工作。
二、加力度、强举措,建立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1.强化有害生物防治。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森林有害生物检疫和监测预报,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狠抓松材线虫病除治,及时全面地完成疫木和松墨天牛重度山场采伐清理工作,加强虫松墨天牛诱捕。同时加强对持续控制方案项目监理,力争早日全面根除松材线虫病疫情。
2.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契机,优化扩区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布局,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持续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着力打造智能化保护区。实施保护区监控能力项目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区内动植物资源行为。
3.强化森林火灾防控。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推进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野外用火审批,规范野外用火管理,抓好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物质储备工作,建立一支以装备水泵、风力灭火机为主要扑火工具的扑火队伍,构建 “立足基层、明确职责、乡自为战、自防自救”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4.强化依法治林。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收乱购、非法运输、非法侵占林地等林业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林业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进程。
三、促转型、显特色,打造林业产业升级版
1.抓整合重组。按照木材加工企业整治方案要求,加快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坚决关停注销高能耗、档次低的木材加工企业,严格控制新办木材加工企业,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引导传统木材加工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木竹工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2.抓项目推进。坚持招商渠道多样化,充分利用6.18海交会、9.8投洽会、林博会等各种商贸平台,引进具有林业特色的规模项目。筹备第十一届林博会,跟踪落实铁皮石斛种质资源保护驯化与原生态种植加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大自然梅花鹿观光养殖、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神后垅高优林业产业示范园等重点项目工作。
3.抓林下经济。推进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扎实做好泰宁铁皮石斛国家地理保护产品认证工作。加强与农林大、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部门的合作,加快铁皮石斛休闲疗养的保健品及药品等产品的开发利用,推广“企业+合作社+林农”模式,带动林农致富。
四、兴林业、惠林农,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1.培育新型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培育至少1家林业新型经营组织或家庭林场,全县培育5个重点示范点。进一步落实好“三免三补三优先”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林农自主投保,完成市下达商品林参保任务111万亩。
2.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健全完善我县森林资源流转交易中心运行制度,力争引进一家林权收储公司。形成统一、规范和有序的林权流转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鼓励和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全力完成市下达林权流转任务1.4万亩。
3.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对林权登记发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力度,力争完成市下达林权抵押和小额贴息贷款任务5000万元。继续做好林权纠纷调处、联户发证细分等工作,加快2010冬至2011年春“大造林”林地林木确权、县际插花山及新桥村和王明村林权登记发证。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规范林权管理,对“错、漏、重”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五、夯基石、强保障,加强林政资源管理
1.服务项目建设。以丹霞之城、红石峡帝豪水上运动、三明学院及大金湖房车营地等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项目为重点,抓好林地审批、跟踪和监督工作,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林地需要,同时认真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工作。
2.调优公益林布局。按照“区位调重、树种调优、蓄积调高”的原则,通过生态公益林地“占一补一”等方法,开展全县生态公益林布局调整,推进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优化生态公益林区位布局、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3.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立足“管理、组织、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强化林政、资源、防火、防病虫害等业务工作,从政策宣传、资源培育、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林业科技等各方面为林农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六、转作风、务实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1.加强党建工作。落实“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林业队伍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树立扎实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创新,积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3.加快作风转变。以深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持续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意识,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完善林业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提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林业部门收入预算为20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7万元,基金收入75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19万元,其他收入1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10万元,公用支出303.09万元,其他专项费用43万元,项目支出665.7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88.8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林业事业机构1231.99万元。其中:1084.39万元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43万元用于森林综合保险、林政资源清查等专项费用,104.6万元主要用于营林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铁皮石斛产业等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林业支出188.85万元。主要用于上缴上级支出。
(二)林业事业机构561.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造林绿化、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峨嵋峰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5.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8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调研、兄弟县市考察及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5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25%,主要原因是:2015年带公车出差次数减少,所以导致油费及修理费相应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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