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粮食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5-06-01 11:27

2015年粮食局预算经泰宁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安全,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5粮食局包括两个机关行政处室及两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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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粮食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研究提出并做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的长期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我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健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协作;组织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负责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组织引导全县国家和省、市、县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和销售计划的实施;负责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储存等方面的监管;指导我县粮油储藏保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并指导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等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粮食局收入预算为192.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2.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2.83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2万元,公用支出17.72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超支0.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2.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53.8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3.9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经费支出。

(三)基本建设支出(科目)125万元。主要用于丰岩粮食储备库建设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联系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5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表.XLS

审批表.XLS

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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