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泰宁县供销社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供销社 时间:2018-01-25 15:35

2018年县供销社部门预算经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泰宁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责是: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的基本原则,通过业务经营带动为农服务,实现经营与服务的良性互动,致力为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发展而努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供销社是县政府参公事业单位,分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业务股(合作指导股)、财务股(资产管理股)。,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供销社

财政核拨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泰宁县供销社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供销社的指导下,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大力推动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的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持续深化供销改革,把握为农服务根本。围绕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社工作部署,按照《泰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以深化供销改革为主题,以项目实施为抓手,持续深化供销改革。密切同上级社的联系,着力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进程。基层社则以实施《关于推进基层社改造的实施方案》和《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重点,在完成上青、梅口供销社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开,建立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有条件的可区域性或跨区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家。社办企业要积极寻求合作伙伴,争取全部完成股份制公司化改造。

二、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推动农资企业由农资经销商向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完善联采直供,降低经营成本,保障农资质量,优化农资产品结构。加强新型庄稼医院建设。组织实施“惠农工程”和“新网工程”,推动供销社逐步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开展农村电商服务。依托聚农宝电商公司,筹建县供销电商运营服务中心,联网基层社,广布服务点,联合“泰宁滋味”和省内各县供销电商企业,对接总社和省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并同商务局、各乡镇广泛开展合作,整合资源,抱团发展,逐步发展壮大供销电商企业。三是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积极探索发展经营服务综合体,继今年建成朱口供销综合服务中心,明年重点建设大龙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争取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农修、物流仓储、技术培训、养老幼教、生态养生、乡村旅游、文化娱乐、公共停车等多样化服务。

三、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一是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对县政府调拨的原种子仓库1000m2进行改造,包括道路修建,屋顶修缮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购置,预计投资额约60万元。二是大布供销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同大龙乡政府合作,投资规模260万元;建成集公共停车、农资仓储配送、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体;三是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依托聚农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连接各基层社及相关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电商服务中心(点),建成全县供销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预计投资50万元;四是发挥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合作伙伴,投资600万元,新建烟花爆竹仓储物流中心。

四、着力自身建设,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社建推动全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一轮创业热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层层传达工作压力,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奋力有为,努力开创我县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县供销社收入预算为193.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增加变动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3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5.5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3.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1万元,公用支出61.03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3.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增加;主要支出项目(2016101行政运行)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二)商品服务支出:55.03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正常业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等购置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93.8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元,同比减少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万元,同比,减少0.1万。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供销社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2万元,比2017年增加4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供销社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县供销社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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