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供销社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供销社 时间:2015-06-02 11:52

2015年泰宁县供销社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供销社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全县供销社业务经营活动、管理全县供销社系统人、财、物,积极为“三农”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供销社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泰宁县供销社,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人员编制11人,在职人数10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大项目。

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与策划工作。紧扣供销社实际,在种植、养殖和加工类项目、流通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前谋划项目建设,坚持做到策划一批项目,生成一批项目。

(二)重点工作。

1、加大“新网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做好朱口、梅口、大布、新桥供销社土地开发事宜,巩固和完善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购销经营服务网络。提前做好烟花爆竹仓库搬迁准备,同时做好烟花爆竹仓储配送中心重新选址工作。将新建成的朱口农资配送中心、大田日用品超市打造成我县供销示范店,提升供销社形象。

2、结合我县旅游营销工作,协同经贸局做好招商引资,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新出路,参与电子商务网上购销业务,搭建农业企业与市场沟通的桥梁,拓宽为“三农”服务渠道。

3、按照上级社提出的“五有供销社”要求,结合行业文明建设,在资金、人员、制度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改善办公场所条件,引进社会能人,转变经营理念,顺应时代发展,增强供销社发展活力。

(三)重要活动。

1、对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加强扶持和指导,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通过网上推介,项目资金申请等继续扶持状元府油茶专业合作社发展。

2、做好农副产品信息服务,为农户提供科技信息、供求信息等服务,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我单位部门收入预算为111.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86万元,租金收入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6万元,公用支出19.3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科目)73.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18.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9.37万元。1综合公用定额经费1.65万元,2、业务费8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32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等接待上级及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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