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泰宁县发改局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县发改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担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发改局
财政拨款
8
8
重点办
财政拨款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县发改局主要任务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3‰以内。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农业增效, 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2.坚持工业兴县, 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3.坚持旅游强县,加快现代服务产业发展。
4.坚持项目带动,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5.坚持生态立县,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6.坚持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部门发改局收入预算为22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29万元,财政代管资95.86万元,单位其他收入5.1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8.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万元,公用支出51.61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人员支出(项级科目)119.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级科目)8.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5.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勤俭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局车辆已移交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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