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4-07-27 17:05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预决算公开原则

  (一)积极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强化责任。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本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促进改革。以公开为抓手,通过预决算公开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四)同步推进。保持上下联动、部门同步,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预决算公开职责

  部门预决算由本部门负责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经县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等预决算信息。

  本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规定,预决算公开情况须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四、预决算公开时间

  部门预决算应在县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

  五、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为县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公开表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决算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列出空表并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类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公开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应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公开的“三公”经费决算应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本部门公开预决算表的同时,应一并公开本部门预算说明、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预算绩效”情况本部门应当结合工作进展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预决算公开方式

  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集中向社会公开,并永久保留。

  七、保障措施

  根据县级财政部门制作的公开模板、预决算公开格式、预决算公开口径进行规范、统一的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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