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13 17:21

各乡(镇)政府安委会,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6月19-28日,县安办组织指导服务组,对9个乡(镇)、20个部门,39家企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25项(其中重大隐患18项)。现将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乡(镇)、部门工作没有针对性,主要领导没有亲自安排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没有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工作方案没有结合实际制定,上下一般粗,工作力度层层减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履行7项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熟知程度不够

  二是部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有的乡(镇)、部门深入一线查找薄弱环节、排查重大隐患不够精准,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访检查企业多,发现问题隐患少,部分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走过场、作样子。部分隐患整改未抓好闭环管理,有检查执法记录和问题隐患,未有隐患整改后的情况和复查记录。

  三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企业负责人对此次开展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识不到位,认为仅是一般性工作,未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欠缺,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规电焊作业等问题。一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高,人员流动快,培训演练流于形式,消防知识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普及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二、工作建议

  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安全,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统筹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泰安委〔2023〕7号)要求,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业资料清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11月15日前,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强化整改提升要开展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六十六条具体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各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对督导发现的具体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闭环管理。整改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县安办,邮箱:tnajj@163.com。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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