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5-08 17:16

各乡(镇)政府安委会,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月20日至25日,县安办组织4个指导服务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业做好“五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县安办指导服务组共检查了9个乡(镇)、部分单位及企业,共发现安全隐患57项。现将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工作没有针对性、上下一般粗,工作力度层层减弱。如有些乡(镇)部门没有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没有按要求召开季度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压紧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没有按照当前工作要求开展“一月一主题”集中专项整治部署及检查。二是隐患排查不到位。一些乡(镇)、部门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访检查企业多,发现问题隐患少,部分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走过场、作样子,有的部门1-3月排查隐患只有几项,有的甚至只有一项;没有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没有及时更新隐患台账。三是防汛备汛不到位。部分乡(镇)工作人员有所调整,新接手人员业务不熟悉;防汛物资如救生衣、编织袋等物品登记造册时没有记录保质期以及物资库存数量,无法及时进行补充、更新;部分乡(镇)预案未根据县级预案要求进行修订,部分村级应急预案未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自然村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开展不到位。四是责任传导不到位。安全生产存在“政热企冷”的现象,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不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没有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如建筑施工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的现象时有发生,竹木制品企业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等。

  二、工作建议

  加强学习宣传。要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将精神传达至所辖所属企业。

  加强监管执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网格管理。各乡镇(园区)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优势,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米”,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乡镇(园区)党委政府负责人亲自推动,形成运行高效、覆盖广泛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体系。

  强化整改落实要逐项对照此次安全生产督导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工作对策,改进方式方法,切实补齐短板漏洞。对督导发现的具体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闭环管理。整改情况请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安办,邮箱:tnajj@163.com。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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