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关于公开招聘兼职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6-04-01 16:00

为深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扑救能力,根据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调整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兼职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员30名,均为男性岗位;队伍同步设置3个执勤小队,选拔小队长3名,从聘用人员中择优任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县城管、泰宁城发集团等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

2.全县近五年退役士兵、近五年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或近五年有消防队伍从业经历(含曾担任专职消防员)的人员

3.县火箭救援队队员;

4.杉城镇所属行政村的村两委干部(非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组织)同意方可参与招聘。

)基本报名条件

1.性别:男性;

2.出生年月: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泰宁县户籍,长期居住地为杉城镇

4.无刑事犯罪记录,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能条件良好,能适应野外森林消防救援、高强度训练及应急值守工作要求。

)优先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多项条件可叠加量化计分:

1.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或有消防队伍从业经历(含曾担任专职消防员)的人员;

2.中共党员;

3.持有国家应急救援员、特种作业证、船舶(冲锋舟)驾驶证、工程机械驾驶证、无人机操作证等专业技能证书;

4.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杉城镇所属行政村村两委干部(非主要负责人),泰宁县火箭救援队在册队员。

三、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日常履职:队员日常负责原单位相关本职工作,同时服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的统一调度指挥,完成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任务;

2.训练备勤:每月周末集中训练2天(全年累计不超过30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及禁火令期间,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24小时在岗备勤;

3.应急处置:接到火情、险情指令后,须按规定时限完成集结,服从统一指挥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重大活动安保等处置工作;

4.管理体系:经县人民武装部确认后,队员统一纳入县级基干民兵应急队伍管理;日常管理由原单位负责,村两委干部按村级组织干部管理要求执行;集结训练、应急处置期间由县森防办统一管理;

5.考核机制:每年防火期结束后次月开展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岗位调整的核心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1.岗位补贴:聘用人员原有待遇保持不变,每月发放森林消防专项补贴1000元/人;经选拔任用的小队长,每人每月增发岗位补贴100元;

2.保障福利:统一为队员购买专项应急救援相关保险;集中训练、备勤期间按规定发放伙食补贴,集训、装备耗材、车辆保障等相关费用由队伍专项经费统一承担;

3.动态补充:队伍建立常态化人员补充机制,因年度考核不合格、身体等原因退出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县应急局招聘领导小组按本公告招录标准及时补充。

五、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岗聘用、人岗相适的原则;

3.实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健康体检、公示聘用的规范化招聘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49日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宁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平中街29号农信大楼4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泰宁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退役证、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无刑事犯罪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原件须于综合考核前完成现场核验。

(二)资格审查

由县应急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

实行体能合格准入制+资格量化评分+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试为合格性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评分环节,综合考核总分100分。

1.体能测试(合格准入制)结合兼职岗位履职要求开展专项测试,测试结果仅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量化评分与面试考核;

2.资格量化评分(50分):对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退役经历、专业技能等级、应急救援工作履历等进行量化评分;

3.面试考核(5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担当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4.排名规则:综合得分=资格量化评分+面试考核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

1.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且完成综合考核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县应急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通知,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根据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报名者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泰宁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统一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管理,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98-7832576

联系人:邹先生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通讯方式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泰宁县应急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泰宁县兼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2.泰宁县兼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量化评分表

3.泰宁县兼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表

 

泰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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