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7-01 03:59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泰安办〔2015〕19号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举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举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试题下载网址:http://smsajj.sm.gov.cn/,点击右上角《公文公告》栏的“知识竞赛试卷”。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关于举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明安委〔201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精神,结合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促使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相关精神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

业,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竞赛办法

(一)竞赛内容:主要以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为主,辅以其他安全生产内容。

(二)竞赛题型:填空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参赛范围: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职工。

(四)试题发布:通过三明市政府网站的市安监局网页《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复制。

(五)竞赛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24日。

(六)试卷收集:请各单位或答卷人员于 6月25日前将答卷寄至三明市安监局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知识竞赛”。邮编365000。

(七)奖励办法:(一)个人奖:市安委会将适时举行抽奖仪式,从答卷得分90分以上的试卷中,抽取30名幸运奖,每人奖金200元;(二)集体奖:市安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2名,其中各县(市、区)安委会一名,市直部门一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竞赛要求

一要提高积极性。此次竞赛是新《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深入,是检验各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成效的一项具体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分工专人具体负责,扎实做好计划、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情况,市安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参赛情况进行通报。

二要突出广泛性。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点带面,努力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注重基层性。要把基层一线的监管和从业人员作为参与竞赛的重点对象,特别是要把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筑、电力、交通、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起来参与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他们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泰宁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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