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来源:供销社 时间:2014-06-24 05:33









泰供〔2014〕8号

关于印发《2014年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
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社、所属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省、市社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特制定《2014年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
2、2014年泰宁县供销社主要经济指标分解表

泰宁县供销社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2014年泰宁县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
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

一、基层社考评标准分1000分
(一)指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140分)
1、销售总额标准分25分。
2、农产品购进额标准分25分。
3、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标准分40分。
4、消费品零售额标准分25分。
1-4项,完成县社下达的任务指标得标准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相应增加0.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减0.5分。
5、利润指标标准分25分。完成县社下达的预期目标的各得标准分,高于或低于基数的按每1万元0.2分增减分数。
(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550分)
(1)完成基层社恢复重建,得200分。
(2)加强原有村级综合服务社管理,并拓展新的服务社1个,得30分,没完成不得分。
(3)积极配合发展省级或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得20分,未完成不得分。
(4)做好社有资产管理工作300分
1、完成县社下达的管理费上缴任务,得100分。
2、租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收缴,12月25日前交清所管辖的房屋租金,得150分,每逾期一天上缴扣2分。
3、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整洁,资产维护到位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悬挂供销社标识,得50分。
(三)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130分)
(1)按标准建设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1个,得40分。
(2)巩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得20分。
(3)农副产品信息工作70分
1、抓好基层供销社信息服务站的管理,及时完成县社下达“供销通”信息报送任务数的得40分,未完成按报送比例得分。
2、发展示范信息服务站1个,得30分,未完成不得分。
(四)服务“三农”工作(160分)
1、完成化肥冬储任务,得50分。
2、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管理六项制度”,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坚持诚信经营、服务到位、质量放心的,全年不出质量事故,得50分,有质量问题的不得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3、办好农资庄稼医院1个,且切实发挥作用,得20分。
4、抓好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站(点)管理,并按照县社下达的建设任务,继续抓好综合维修服务站(点)新建工作,得40分。
(五)报表及时且按统计要求上报,得20分。
二、金湖农资公司考评标准1000分
1、完成县社下达农资商品年销售任务,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全年不出质量事故,得200分,出现质量事故不得分,造成重大影响一票否决。
2、完成县社下达化肥冬储任务,得100分。
3、完善“农资经营管理六项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做好农资经营的,得150分。
4、做好农资庄稼医院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得80分。
5、农资经营网点管理到位得120分。
6、按标准新建农资经营网点2个,得100分。
7、报表及时并按统计要求上报的得50分。
8、坚持行业文明创建,做到仓库及经营网点容貌整洁、商品齐全、陈列美观、服务规范,得120分。
9、利用网络信息服务“三农”成效明显,得80分。
三、土产日杂公司评分标准1000分
1、完成县社下达烟花爆竹销售、再生资源购进额任务的,得70分。
2、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做到合法、安全经营,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得140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得分,且一票否决。
3、对烟花爆竹的进货、运输、储藏、销售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管理到位的,得150分。
4、完成县社下达的管理费上缴任务,及时上交国家税收的,得100分。
5、每年举办1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班,得50分。
6、各销售网点店容店貌整洁、商品陈列有统一标识,服务规范、消防设施齐全,得50分。
7、建立了经营网点经营台账和进出货检查验收登记制度,按财经管理规定建立财务帐目,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软件资料,得80分。
8、增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个(供销系统内的),得100分。
9、资产管理好且管理制度完善,得80分。
10、配合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仓储中心建设,得130分。
11、报表及时并按统计要求上报的,得50分。
四、锦程物流公司考评标准1000分
1、完成县社下达的物流运输量及物流营业额,并优先保证农资商品运输需要,得200分。
2、能将承接的货物及时、快捷、安全送到目的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全年无安全事故得200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得分。
3、制定严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并认真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得200分。
4、按税务规定及时上交国家税收的,得100分。
5、公司按财经制度管理规定建立财务帐目,得150分。
6、报表及时并按统计要求上报的,得150分。
五、考评说明
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计生、综治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的经济案件等,则一票否决。
2、各基层分社和所属公司先自评,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自评表报县社办公室。
3、县社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为,组长:江厚绵,副组长:张燕军、董满喜、游新、杨木林,成员:陈晓琴、涂端英、冯学斌。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资产管理股负责对本科室业务工作进行考评,县社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评。
4、基层社和公司负责人外出不请假,参加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减5分。
5、杉城供销社不列入本次考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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