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55

  一、主要职责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负责提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经济发展、群众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工作。

  (六)拟订本乡镇权责清单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对上级部门驻乡镇单位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对农村“各大员”的协调管理机制。

  (七)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职责。

  (八)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会稿党政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组织、筹备会议;管理机关内务、统计、后勤事务、文书档案;完成上级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鲍雯 联系电话:0598-7652646)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当好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的参谋助手;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任务。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建设与运行;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完成上级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范佳钰 联系电话:0598-7652779)

  (3)乡村振兴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村镇建设、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乡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统计、审计、重点项目、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商务等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工作,协调和服务本乡镇工业、农业企业;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乡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协调与本乡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组织编制实施乡村规划,指导村规划和报批,负责乡村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推广乡村建设适用技术,负责乡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乡村建设的综合管理,指导村委会做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本辖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负责河长制。

  落实森林资源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负责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纠纷调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组织并督促落实辖区内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做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的贯彻督促和指导落实;负责起草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文件、领导讲话、年度调研课题等重要文稿,做好有关会议、课题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促落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全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布点、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专项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考核和实绩考核;负责总结各村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各地动态情况,培育典型,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乡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秋珍   联系电话:0598-7653056)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文体旅游、卫健、教育、劳动保障、老龄委、民政、退役军人、农村公路等工作规划、计划;承办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指导村居文体旅游、卫健、村居自治组织和老人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承担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责,实施辖区内卫生计生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做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等工作;做好计生协会相关工作,培训、指导村计生管理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应急、公共卫生、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医养结合、残疾人服务等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退役军人群众安定稳定,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廖细祥   联系电话:0598-7653056)

  (5)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区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开展政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协助做好协管、指导农村综治协管员、调解员等基层队伍建设工作。

  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教育、帮扶工作。

  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民间纠纷的排解和调处工作。

  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职责。强化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全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村、乡镇各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掌握全乡镇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器材配置储存等有关情况;联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善后处理、事后评估、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乡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乡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查实、报灾和救灾、救济款物和申请及发放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职责。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和指导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先进环保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人:黄桂旺  联系电话:0598-7652626)

  (6)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行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负责“乡呼区应”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江小娇 联系电话:0598-7653339)

  三、下属事业单位

  (1)上青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项目服务、经贸发展、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统计、水利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农业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和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负责辖区水利项目建设和农村小水电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级财务、资产管理、村财审计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许君,联系电话:0598-7652626)

  上青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村乡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乡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协助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拟订并实施村、乡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村、乡规划,负责村、乡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乡环境保护和村乡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乡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彭伟宁,联系电话:0598-7653339)

  (3)上青乡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依法授权、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目录清单集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渔业、林业、商务、消防及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综合执法的沟通协调、联络配合等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业务上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法制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负责人:邹泰昇,联系电话:0598—8791026)

  四、单位负责人:泰宁县上青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温育权

  五、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57号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七、办公室电话:0598—7652646

  八、邮政编码:35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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