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52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建议提案办理、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便民服务工作;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行标准;负责“乡呼县应”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事项办理的业务流程;对县职能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村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乡机关工青妇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水利电力、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全乡财经工作,负责本级的预算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和执行;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乡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财政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编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主法治、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村服务、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维护稳定、综合治理,以及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维稳、综治和反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掌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和邪教组织、人员活动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负责乡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

  三、单位领导:

  童建辉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新桥乡新桥街37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612627

  七、邮政编码: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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