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25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县委、县政府老龄工作部署,协调落实县级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

  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泰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综治、信访、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信息网、微信、微博等媒介管理;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县乡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督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负责人:王晨志,联系电话:0598—7832134)

  (二)医政中医股。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以及政凤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

  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玖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采购与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具体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承担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杨春,联系电话:0598—7830769)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指导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团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吴玉婷,联系电话:0598—7863606)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人:邓金仁,联系电话:0598—7863606)

  (五)健康促进与老龄健康股。负责拟订卫生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案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健康泰宁建设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促进工作。

  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韩艳翎,联系电话:0598—7838627)

  (六)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普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务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黄文敬,联系电话:0598—7833776)

  三、单位领导:党委书记、局长 谢德雄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360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832134

  七、邮政编码: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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