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信访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22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的来信、来访、来邮、来电及网络信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分析研究全县信访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总结推广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并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五)负责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各项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接访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信访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

  (八)负责国家和省、市信访局等上级单位转交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九)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加强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负责机关人事、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统计、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产管理;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负责信访宣传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全县信访工作;组织起草重要信访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稿;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本单位机关效能、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部等工作。

  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反馈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督促落实县信访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人:王熙,联系电话:0598—7833239)

  (二)办信接访股。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访,包括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市上访;向县领导、有关乡(镇)及部门汇报或通报来访情况;承担“县主要领导接待日”各项服务工作及县主要领导接待件的交办、督办、调查和收集反馈工作;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督促检查群众来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工作。

  负责受理、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网络等形式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信访件,以及国家和省、市信访局等上级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负责汇总、分析、反映重要来信信息并通报情况;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办信工作。负责信访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督查督办中央和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和省、市信访局、中央和省、市其他机关交办和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对乡(镇)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人:卢宝龙,联系电话:0598—7833939)

  三、单位领导:党组书记、局长李珍珠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2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833239

  七、邮政编码: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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