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20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承担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业务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和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组织管理本县城市、农村调查队,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管理省、市、县拨款的统计事业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后勤服务、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人:廖土根,联系电话:0598—7839519)

  (二)法制监察股。负责全县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管理统计调查单位登记;负责本县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人:张昌飞,联系电话:0598—7839619)

  (三)综合统计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 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县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设计管理县级的专项调查任务(负责人:张昌飞,联系电话:0598—7839619)。

  (四)经济统计股。1.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2.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等基本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3.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4.组织实施服务业(旅游、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人:周雅,联系电话:0598—7832324)。

  三、单位领导:县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黄增福;局党组书记邹慧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秀华;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连孺;局党组成员、农调队队长鄢春华;局党组成员、城调队队长江弥欢。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5号县政府南二楼。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839619

  七、邮政编码:35440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