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15

  一、主要职责

  (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和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 三 )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初审、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 四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申报和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 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

  ( 五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指导广告业发展。

  (六)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 七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市、县质量振兴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产品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政府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编制实施产品质量监督 抽检计划,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后处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产品质量申诉,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活动;根据授权负责全县实验室和检 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工作。

  (九) 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

  (十) 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按规定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有关工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 ) 负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及分析评估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 负责生产、流通食品及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拟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 体系建设。

  (十三)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 组织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五)负责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促和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八)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 一 ) 办公室(负责人:吴神贞,联系方式:7832423)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国有 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和 维护;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 会议决定等事项的落实督查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等工作;开展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奖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 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编报本系统预、决算工作,执行年度预算、审核经费支出,负责落实各类经费及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及管理;负责本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的财务、会计和年检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和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二)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邓梅娥,联系方式;7867755)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负责起草、修订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牵头组织梳理、调整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负责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指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市场监管的重大政策研究,起草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核审、复议工作,协助办案机构做好行政应诉,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抓好法制工作考评落实、检查,指导本局法制工作,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有关工作;管理本部门公职律师。

  主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承担本行政辖区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 四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股(负责人:王嘉禧,联系方式:7835319)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 核评价;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 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承担舆情监测及应对新闻媒体工作;负责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及案件稽查指导工作。

  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

  ( 五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负责人:杨星,联系方式;7835539)

  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 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开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

  ( 六 )餐饮监管股(负责人:朱思咪,联系方式:7839837)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七 ) 注册审批股(负责人:姜荣流,联系方式:7832963)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承担对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名称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单位)、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及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注册事项初审和审核工作;负责推进、监督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和其他信息公示工作,参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证照领用颁发及相关档案管理;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批准、审核转报、备案等工作。

  (八) 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股(负责人:廖世祥,联系方式;7837898)

  拟定规范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的具体措施、方法;监督管理市场主体行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网络经营主体备案和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组织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日常监测工作。

  拟定监督管理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巡查工作。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九) 商标广告监管股(负责人:李长峰,联系方式;7867713)

  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 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推进商标战略,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报以及知名商标培育指导和保护工作。

  (十) 质量标准计量股(负责人:刘发春,联系方式:7867793)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商品)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 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 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承担县“品牌办”日常工作。

  (十一 ) 特种设备股(负责人:林凤杭,联系方式:7867765)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管永康,联系方式:7839315)

  负责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管生产流通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三、杉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邓庭耀,联系方式:7867751)

  主要管辖城区除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所交叉管理外区域。

  十四、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陈隆恩,联系方式:7836018)

  主要管辖为城关火车站、大洋坪工业园区、丰岩工业园区、寨下大峡谷景区及新桥乡、大田乡。

  十五、朱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江利民,联系方式:7862028)

  主要管辖朱口镇、上青乡;

  十六、金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傅艺宾,联系方式:7791838)

  主要管辖梅口乡、大龙乡;

  十七、下渠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郑昀,联系方式:7702682)

  主要管辖下渠乡、开善乡。

  三、单位领导:党委书记、局长 肖良清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金湖西路208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832423

  七、邮政编码: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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