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0:14

  一、主要职责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人事科教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应急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进步经营制度相关措施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具体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黄金翔,联系电话:0598—7832129)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执法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人:陈志兴,联系电话:0598—7863006)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人:陈志兴,联系电话:0598—7863006)

  (四)农业股。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种子(种苗)、食用菌菌种、肥料、农药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不含森林植物)。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训(负责人:李长贵,联系电话:0598—7863006)

  (五)农村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县直农房利用。

  具体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的开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人:胡小平,联系电话:0598—7832932)

  (六)乡村产业及扶贫开发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泰宁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具体承担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协调办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等。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造福工程、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具体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泰宁县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宁县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人:梁忠连,联系电话:0598—7832932)

  三、单位领导: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亮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8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六、办公室电话:0598—7832129

  七、邮政编码:2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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