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梅口乡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0 23:46

一、主要职责

梅口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领导全乡各类组织,负责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建议提案办理、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便民服务工作;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行标准;负责“乡呼县应”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事项办理的业务流程;对县职能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黄栋,联系电话:0598-7792659)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村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乡机关工青妇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人:张  颖,联系电话:0598-7792659)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负责拟定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水利电力、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全乡财经工作,负责本级的预算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和执行;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乡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财政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负责人:吕晓琪,联系电话:0598-7792106)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编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主法治、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村服务、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肖  雨,联系电话:0598-7792123)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维护稳定、综合治理,以及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维稳、综治和反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掌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和邪教组织、人员活动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村、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人:陈雁云,联系电话:0598-7792123)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负责乡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负责人:黄胜龙,联系电话:0598-7792106)

 

(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村、项目服务、经贸发展、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统计、水利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农业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和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负责辖区水利项目建设和农村小水电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级财务、资产管理、村财审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叶  灵,联系电话:0598-7792123)

(八)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村乡(镇)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乡(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协助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拟订并实施村、乡(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村、乡(镇)规划,负责村、乡(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乡(镇)环境保护和村乡(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乡(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性工作。(负责人:邓高平,联系电话:0598-7792123)

(九)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范围内依法授权、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目录清单集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渔业、林业、商务、消防及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综合执法的沟通协调、联络配合等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业务上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法制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人:林传铄,联系电话:0598-7792123)

三、单位领导:泰宁县梅口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朱安纬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梅口乡梅口街13号

五、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办公室电话:0598-7792659

七、邮政编码:35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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