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9-20 23:44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泰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泰宁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泰宁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具体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承担本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考评考核、信息、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承办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资编制和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人:江懿鑫,联系电话:0598—7839690)

(二)双拥共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国防教育、军政、军民团结的方针、政策。落实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政策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县双拥领导小组有关双拥工作的决定、要求,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人:肖志武,联系电话:0598—7839690)

(三)就业安置和褒扬纪念股。负责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负责退役军人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集中安葬区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人:廖秀英,联系电话:0598—7839690)

三、下设机构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拥军优属等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各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帮扶援助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人:廖秀英,联系电话:0598—7839690)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挂牌机构)。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办计划安置转业军官任职及上岗培训等具体事项;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等活动。(负责人:邹洁,联系电话:0598—7839690)

四、单位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

、单位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3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办公室电话:0598—7839690

、邮政编码: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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