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泰宁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举措,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在古城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一、护航重点项目。为某项目解除合同、某公司收回土地行政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和《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等工作提供法律参考建议。其中,地方性立法《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的重要前提,泰宁法院采取一系列善意文明执行举措,通过司法拍卖、招商引资等方式,成功处置了涉案企业、公司等房地产,盘活闲置资产和园区厂房、土地3.64万平方米,为泰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涉企执行案件全过程,对于执行困难的“僵尸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最大程度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挽救”和“出清”功能,执行案件移送破产3件,其中宣告破产2件。积极开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行动、“八闽直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和“千人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司法问需、订单普法、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案后回访等活动30余场次,向企业推送风险提示60份,纠治整改问题3个,助力企业规范经营。依托古城法官工作室和“背包法庭”工作模式,与景区警务室、调解室、文旅执法室加强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古城文明经营、和谐安定。
三、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文遗保护机制,与文旅局、人保公司密切配合,共同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和财产保险机制,对辖区内295处现存古遗址、古建筑实行网格化管理,创新为4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购买保险。深入贯彻落实《泰宁县深入开展“一古宅一单位”古建筑保护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古宅保护专班,实地走访调研、查看古宅建筑整体情况、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活化利用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起草《关于挂包古宅保护及提升的建议方案》,加强与古宅居民、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县名城保护中心和县文保中心工作人员等座谈交流,进一步完善方案的专业性和可实现性。截至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问题3个,开展清扫垃圾、废旧物品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干净、整洁的古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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